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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推动构建新发展格局”为主题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各界发布厦门法院2020年度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情况和10大知识产权典型案例。厦门中院、市自贸委等有关负责人以及部分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邀调解员、闽西南创新企业代表和中央、省、市等10家新闻媒体参加发布会。
厦门中院通报了2020年度厦门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状况。
案件数量上
呈稳步增长态势,案件受理数和审结数同比分别上升7.9%和3.4%。
案件类型上
新收一审民事案件3092件,其中著作权纠纷1561件,占比50.5%,以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和侵害作品放映权纠纷为主,除传统的音乐作品、摄影作品等著作权纠纷之外,也出现了QQ音乐、网易云音乐等互联网音乐平台侵权的新类型案件;技术类案件537件,占比17.4%,其中专利纠纷474件、涉计算机软件纠纷27件、技术合同纠纷24件,还包括新类型的植物新品种权纠纷2件和垄断纠纷案件3件,跨区域管辖的漳泉龙三地技术类案件占比62.0%;域名纠纷425件,占比13.7%;商标权纠纷377件,占比12.2%,并涉及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平行进口等新类型商标侵权案件;不正当竞争纠纷44件,特许经营合同纠纷30件,与去年基本持平。新收二审民事案件153件,同比下降44.6%,其中著作权纠纷占比59.5%,商标权纠纷和知识产权合同纠纷分别占比17.6%和13.1%。
案件审判质效上
将“严保护、大保护、快保护、同保护”理念贯穿执法办案全过程,案件整体呈现高服判息诉率、高调撤率、低上诉率、低发改率、无超审限案件、无重大发改案件的良好发展态势。
2件案例入选全国双打办《2020中国反侵权假冒年度报告》,1件案例获评“全国法院系统2020年度优秀案例分析”,1起案件获评“福建法院服务保障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十大典型案例”,1起案件获评“2020年全市法院典型案件”,1起案件获评“2020年全市法院优秀案件”并入选省院参阅示范案例。
“三类重点”彰显“严保护”导向
严惩源头侵权
以严格知识产权保护激发创新活力,发挥司法裁判的社会评价和引导功能。如在宝时得公司诉侵权产品生产商和终端销售商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系列案中,对源头侵权行为,予以高额判罚,对终端销售商则按法定赔偿酌定,引导权利人溯源维权。在凯利公司与某峰公司、苏某顺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案中,运用“先行判决+诉中调解”的裁判方式,缩短权利人维权周期,强化对侵权源头的法律威慑,并促成权利人和终端销售者就赔偿数额等事项达成谅解,合理保障权利人溯源维权。
严惩恶意侵权
加大对驰名商标的保护力度,营造品牌创新环境。如在深圳安吉尔公司诉某饮水设备有限公司等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中,综合考虑涉案商标及企业名称的知名度、被告的主观过错、被告经营规模等情节,判令被告赔偿100万元。在TCL集团公司诉某商贸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案中,在认定被告重复、恶意侵权且情节严重的基础上,依法从高确定赔偿数额。
严惩协助侵权
在大悦城公司诉某华公司、某盛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案中,认定某盛公司作为房产网站经营者,未尽到网络服务提供者的审查义务,为某华公司销售涉案商标侵权楼盘提供便利条件,有帮助侵权的故意,判令其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在汉诺威公司诉某陶艺公司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案中,严格分析认定帮助、教唆专利侵权的构成要件,对帮助侵权行为人予以有力惩戒,有效遏制侵权人通过减少部分易于替代的技术特征等方式达到规避侵权责任的可能。
“三个平台”打造“大保护”格局
打造跨区域知识产权保护协作平台
以厦门知识产权法庭跨区域管辖闽西南技术类案件为契机,建立与漳州、泉州、龙岩地区法院、行政保护职能部门的协作机制,定期走访、通报技术类案件审理情况,打通区域间诉调对接通道,提升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与行政保护的整体效能。拓展现场勘验、巡回庭审等便民利民的司法举措,最大限度满足当地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需求。如在永顺公司诉某机械设备公司专利权纠纷系列案中,合议庭赴南平市松溪县进行现场勘验并巡回庭审,审判咨询专家担任兼职技术调查官参与勘验和审理过程,有效提升审判效能。
打造跨行业知识产权司法协同平台
牵头建立全国首个知识产权司法协同中心,构建“司法+行政+X”工作模式,开展知识产权协同保护、知识产权纠纷协同调处和知识产权理论协同研究三项工作,创新经验获全省推广。中心持续聚合行政协同单位、科研院校、行业组织、第三方机构等主体,对接福建知识产权协同保护“知创中国”线上平台,将厦门知识产权发展保护中心纳入人民法院调解平台,线上线下联动,筑牢协同保护的合作根基;注重发挥优质调解资源的能动性,自成立至今,已向8个特邀调解组织和12名特邀调解员移送1061件案件进行调解,在诉讼材料成功送达被告的案件中,调解成功率达到45%,通过资源一体化、流程集约化、供给多元化推动前端诉源治理、中端多元解纷和末端高质效审判无缝衔接;依托知识产权理论与实务专家学者,开展专题研讨、专题调研、专题授课等活动,为科学推进法能力建设夯实基础,为党政决策和企业发展提供智力支撑。
打造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服务平台
在高新技术企业集聚近半、实现全市2/3软件信息服务业营收的厦门火炬高新区设立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站,为企业提供涉诉风险防范指引、纠纷诉前化解“绿色通道服务”等。将“请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实现“精准滴灌”。召开“三高”企业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座谈会,积极听取上市企业、重点上市后备企业在司法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方面的意见建议。深入产业一线,对“三高”企业进行“常态化走访”,为实现精准服务扎实调研;探索“订单式服务”,精准对接企业知识产权司法保护需求。如思明法院针对“暴龙”眼镜品牌遭遇网络侵权维权成本高的困境,引入诉源治理机制,引导权利人在厦集中诉讼,以示范性判决促成批量案件调解,作为厦门服务保障营商环境的代表入选央视“经济半小时”栏目。
“三项机制”打通“快保护”链条
深化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和刑事案件审判“三合一”保护机制
高度重视知识产权刑事、民事、行政案件之间的程序衔接,实现知识产权的全方位救济和司法公正。如审理的涉“五粮液”“茅台”等侵害商标权纠纷案,充分考虑关联刑事案件情况,向当事人释明刑事犯罪和民事侵权证明标准的区别,取得良好的服判息诉效果。在意西欧公司诉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专利侵权纠纷处理决定一案中,明确了专利权人不得将所欲克服的现有技术缺陷或者不足的技术方案纳入专利权的保护范围的规则,判决驳回意西欧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促进知识产权行政执法标准与司法裁判标准相统一。
落实知识产权案件繁简分流机制
中院根据案由、诉讼标的额等因素组建知识产权简案团队和繁案团队,一方面通过集中审理、流程优化,促进类型化纠纷系列案妥善快速化解,另一方面抓住重点案件、新类型案件和疑难复杂案件,高效推进审理进程,精心培育精品案例。如百威公司诉某进出口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涉及平行进口报关材料中中文标识的使用是否构成商标侵权等新问题,裁判文书强化释法说理,裁判结果获二审法院维持,案例获评“全国法院系统2020年度优秀案例分析”。思明法院、湖里法院积极开展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工作,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案件84件,普通程序案件适用独任制审理166件,推行知识产权表格式、要素式裁判文书格式,并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示范引领作用,如思明法院通过示范性诉讼批量审结珠海易米公司域名纠纷等案件共400件,取得较好的纠纷化解效果。
完善“五位一体”技术事实查明机制
积极探索破解技术事实查明难题的方式方法,健全完善专家辅助人、专业陪审员、司法鉴定、技术咨询、技术调查官“五位一体”技术事实查明机制。在某侵害植物新品种权纠纷案中,由审判咨询专家担任该案兼职技术调查官,参与现场勘验及证据保全过程,为证据的及时固定及技术事实的查清提供了有力支持,系福建法院对侵害植物新品种权纠纷案件采取证据保全措施的第一案。在某材料公司诉某新三板上市公司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案中,在借助审判咨询专家查明技术事实的基础上,以创新的思路保护创新,促成双方就案涉争议及关联技术争议达成一揽子调解协议,既高效实质化解矛盾纠纷,又实现知识产权快速保护和促进企业创新发展的双赢效果。
“三个注重”提升“同保护”效能
注重平等保护
严格根据国际条约及国内法律,统筹好依法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合法权利和维护国家安全。既重视审理涉“景田”“安溪铁观音”等国内知名商标纠纷案,又妥善审理涉百威、香奈儿、路易威登等国际知名品牌的案件;既注重维护国有企业知识产权,又注重保障民营企业发展活力,提高司法救济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增强知识产权审判的国内外影响力。
注重对接融入
打造深度融合的涉台知识产权审判机制,与台商协会良性互动,依托海峡两岸青年学生知识产权法学教育实践基地,开展“台青创新创业法律讲堂”等活动。打造服务全面开放的涉自贸区知识产权审判机制,湖里法院推动设立全省首个自贸区跨境电商知识产权基层服务站,为跨境电商企业提供品牌设立、推广、维护、维权等全流程一站式政策、法律法规咨询、风险预警等服务。打造知识产权产学研一条龙合作机制,精准对接各类创新主体的司法需求,着力打造知识产权争端解决优选地。
注重营造氛围
通过发布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年度工作情况、典型案例,公开审理典型案件、庭审直播,综合运用微信、抖音、网站等多种平台,广泛开展知识产权法治宣传教育,提升知识产权审判公信力,助力营造尊重知识、保护创新、诚信守法的良好社会氛围。
厦门知识产权法庭副庭长张宏伟对2020年度厦门法院10大典型案例中部分案例的案情、裁判结果和典型意义作了简要介绍。
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2021年,厦门法院将继续坚持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的理念,胸怀两个大局,聚焦两个循环,以更高站位、更宽视野、更大气魄解放思想、优化服务,创新实施一批便民惠企、保障发展的服务举措,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转化为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生动实践,使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满意感成色更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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